安徽工程大学2016年度辅导员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3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招聘3名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辅导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 原则上男性(须到男生宿舍值班)。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无辅导员经历者,须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4.专业不限。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7.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研究生毕业院校原则上为省外一本院校或专门院校(有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可适当放宽)。
8.国(境)外毕业的硕士须在报名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9.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根据“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进入系统报名,并在系统中最后一步上传“安徽工程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和信息统计表” (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信息全部填报完毕后,请点击“应聘”。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9月23(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及公布
9月27日(星期二),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初审,择优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布。
3.资格验证、领取准考证
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本人带齐下列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验证(地点:安徽工程大学行政楼10楼1015室)。
(1)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硕士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学生干部证明、党籍证明(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有高校专职辅导员任职经历的须提供任职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
(4)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除(1)原件外,其余材料恕不退还。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对于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4.统一笔试
9月30日(星期五),通过资格审查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10日(星期一)通过校园网公布。
6.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40%:60%的比例汇总笔试分与面试分,合成综合分并排序,报校领导审定,经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7.公示、体检
在校园网公示安徽工程大学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录用人员赴芜湖市三甲医院体检(包括心理健康测试)。
8. 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其他
1.录用人员第一年为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两个月,一年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首任聘期考核,考核合格,则续聘;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聘。一年后、四年内可申请转为编制备案制人员,以后视工作表现转为原核定编制人员。
2.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直接进入原核定编制。
3.公开招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违者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须在2016年10月31日前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的函)等材料来我校报到、上岗。
5.联系电话:0553-2871214
联 系 人:王中江、杨季珑
邮 箱:2006rsc@sina.com
联系地址:安徽工程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