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6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二)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类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教学管理1 |
1 |
管理 |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日后出生) |
教育学 |
研究生/博士 |
/ |
教学管理2 |
1 |
管理 |
教育学、计算机类 |
研究生/硕士 |
/ | |
教学秘书 |
1 |
管理 |
机械类、管理类、测绘土木类、教育学 |
/ | ||
外事秘书 |
1 |
管理 |
英语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 | ||
财务会计 |
1 |
专技 |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工程、金融学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后勤信息技术 |
1 |
专技 |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在报到时(2016年8月底前)进行。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目录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校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3日下午16 :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网址: http://rszp.zjweu.edu.cn:8081/),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6月3日下午16:00截止。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上网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束后,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6月5日在招聘单位举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笔试考查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案例分析、归纳总结、写作等方面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仪容仪表、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省水利厅网(http://www.zjwater. gov.cn,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仅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监察室),0571-87826626(人事教育处);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122(陈老师)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