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程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需求部门 |
专业 |
岗位类别 |
学历条件 |
需求数量 |
1 |
人事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科技与产业处 |
不限 |
辅导员、 管理通用岗 |
硕士研究生 |
6 |
2 |
党委宣传部 |
新闻与传播、 汉语言文学 |
管理岗 |
硕士研究生 |
1 |
3 |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
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 |
管理岗 |
硕士研究生 |
2 |
4 |
工会 |
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学) |
管理岗 |
硕士研究生 |
1 |
5 |
团委 |
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
管理岗 |
硕士研究生 |
1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 2016年4月30日;现在高校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且连续四年以上的人员(需人事部门出具单位相关证明)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认知和一定高校任职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 年4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上午11:30止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期限内,登录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进入填写报名表及岗位志愿,学校可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填报志愿调整报考人员的应聘岗位)在线登记、提交报名信息。
2、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综合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对未通过者,不一一相告,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3、收到笔试通知的人员尽快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行政中心南楼205室)确认报考信息并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双休日休息):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分别设置合格线。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合格线均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拟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办法:分岗位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合格线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面试合格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学校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实行雇员制管理(编制外人才派遣,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具有本科学历的,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844
联系人:王老师 方老师
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