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滨江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6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该岗位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所有人员应于2016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音乐、舞蹈等专业;中共党员,并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满一年;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7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7时,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招聘系统http://rczp.zjmc.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1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6年4月中旬在校内举行,具体安排见学校公告。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成绩可通过学校招聘系统查询。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试卷一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务,占笔试成绩60%;试卷二为综合写作考试,占笔试成绩40%。具体见附件《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说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2、面试
面试于2016年4月中下旬在校内举行,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岗位业务能力,以专业相关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复试主要考查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并安排为期4周的业务实习,实习期考核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m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蔡老师、董老师、姚老师
咨询电话:87692703,87692702,87692634
附件: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说明.rar
杭州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