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26日09:00-3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27日09:00-3月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9日-10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3月7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岗位代码01-05,考试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设计组织、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板书、仪表教态、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2、试讲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由学校人事处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按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二)岗位代码06-09,考试方式:①专业应用能力考核;②面试。
1、专业应用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运用、实际操作和岗位认知等作出评价。
2、专业应用能力考核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专业应用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应用能力考核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应用能力考核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由学校人事处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按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应用能力考核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岗位代码10-14,考试方式: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测试内容包括: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策等。
2、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
4、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姓名、笔试成绩、排名)将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由学校人事处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按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51138
联系人:王老师、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