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卫生计生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浙江杭州滨江高教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400余人。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等13个专业。学校即将升格为杭州医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37个岗位47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16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8月底前)。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放宽至50周岁。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17时,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招聘系统http://rczp.zjmc.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1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其他岗位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免于笔试并直接进入面试。免于笔试的人员,依据其与同组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资格。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6年1月21日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学校。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成绩可在2016年1月21日20点之前通过学校招聘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不含免于笔试的人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校公告。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条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于2016年1月22日、23日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举行,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教师岗位以试讲的形式、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m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蔡老师、董老师
咨询电话:87692703,0571-87692702
附件: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聘岗位表.xls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