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建于1958年,是市属财政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过5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覆盖农、林、牧、渔等领域,设备先进、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具有都市型现代农业研究特色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优势研究领域涵盖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装备;农产品深加工与冷链物流;都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等学科。现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热爱农业科研或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在职人员,或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籍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www.baafs.net.cn),进入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www.zp.baafs.net.cn/),进行注册和激活,并将本人求职简历及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录入到“招聘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后,进行岗位申请。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我院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
报名时间:我院招聘系统开放之日起至2015年3月9日下午17:00时。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两部分组成。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题由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与技能(占70%)两部分组成;管理岗位笔试题由综合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一般为2个小时。
(二)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查询成绩。按照要求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未达到所要求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复试。
六、复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复试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笔试、面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复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八、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期间,将通过“招聘系统”对简历审查、笔试、面试、复试等阶段结果进行通知,应聘者应按照要求通过“招聘系统”进行回复。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rar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