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西河池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2015年度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往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7名(不包含2016年毕业的毕业生),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热爱教师工作,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我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发布公告。将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等公布在广西人才网、河池学院网页。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一号办公楼308室;报名电话:0778-3144681;联系人:黄河老师、陈越老师;邮编:546300;公开招聘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投到我校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亦可到我校人事处人事科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邮件标题为“河池学院2015公招+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代码及名称,同时填写附件2、3。
(2)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
(四)考试与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事宜在报名结束5天内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学历要求为本科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3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保障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如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3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直接按照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书写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学校为参加笔试的考生提供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查询,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网站和学校内张榜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每个岗位按照拟聘岗位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1)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部分特殊教师岗位(附件1中序号5)面试:除结构化面试外,同时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30%,其他占70%,两者相加作为面试成绩。
(3)辅导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官共7人,考官由学校、学校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学校以外专家组成,学校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同时在学校内张榜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4.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是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或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用。经学校研究,按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交费,考试费用共60元/人(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请将考试费用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汇入学校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建设宜州支行营业部
账号:45001697146050502776
户名:河池学院
现场审验报名材料时交纳汇款凭证,不交纳费用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河池学院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