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举办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着国家重点企业和北京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国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及中央党校研究生教育等任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2、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量;
2、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参与专业建设,编写、修订教学大纲,编制实习实训大纲及教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
4、做好班主任、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等学生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计算机网络或数字媒体专业博士学位;
3、年龄35岁以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具有北京市户籍,或为符合留京条件的外地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方法
请应聘人员于6月5日之前(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将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表右上角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邮件名称为“应聘信息学院专任教师+姓名”
5、邮箱地址:renshichu@biem.edu.cn
五、考试安排
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将根据职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2、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应聘人员按1:5比例参加试讲(面试)。
4、按试讲(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招聘数量范围内提出推荐人选,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5、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分数公布3天内向学院申请复查。
六、体检、公示及聘用
1、应聘人员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3、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相关说明
1、因学院在望京和固安有两个校区,应聘教师需根据工作需要到两个校区上课。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4721879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