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告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
纪委办、监察审计处 |
2 |
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fjjx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2014-2015学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xxyrsc@163.com,报名登记表命名为:“纪检工作人员---姓名”,未写清岗位代码及姓名视为未报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表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报考考务费为80元,于笔试开始前到校缴交,具体时间详见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五、考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fjjxu.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35300
E-mail:jxxyrsc@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387.
福建江夏学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