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抢抓发展风口,打造数字泰州”决策部署,整合市属五家国有企业的七家信息化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注册成立,以数据为核心业务的具有功能保障属性的市场竞争类市属全资国企,注册资本10亿元。作为泰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数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服务主体,始终秉承“激活数据价值、赋能千行百业”的战略使命,以数据要素运营、数字资产运维、信息项目集成、网信安全保障、数字人才培育为主责主业,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推动数据产业生态发展,践行“数字泰州建设者、数据要素运营者、数字生态聚合者”的责任担当,致力于成为全国领先的新型数字运营商。
泰州城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央企和地方国企合资成立,市数据产业集团控股的国有企业,于2022年5月25日揭牌成立。公司围绕“激活数据价值,赋能千行百业”的战略使命,坚持技术业务双轮驱动,致力构建以数据运营为核心的服务体系,打造本地高科技现代化上市国企,为泰州数智赋能行动、智改数转网联、数字产业发展注入新质生产力。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城发数科工作人员22名。
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等详见《泰州城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只能从招聘岗位简介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作无效报名处理。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筛选、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国资”、“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泰州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下午17:30(具体以报名邮件送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将①《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②本人二代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⑥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证书、⑦工作年限或任职证明材料(如社保缴费记录、任职文件等)、⑧本人近年来的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材料、⑨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等报名资料以一个PDF文件(用招聘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资格审核(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
对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邮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的联系电话)的方式告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予退回。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4)招聘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5)原则上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6)关于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条件中专业设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组织面试(时间:2024年1月27-1月28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的联系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或放弃考核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供初审环节中提交的材料原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政审)(时间暂定:2024年1月29日-2月4日)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分者并列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时间暂定:2024年2月5日-2月9日)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其他人员不另行通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聘用(时间暂定:春节后)
聘用人员与城发数科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各方监督。监督电话:0523-86888059。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的联系电话以《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的联系电话为准,应聘人员需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电话和短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23-86211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