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发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系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人民币,位于临沂北城新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1个副总经理岗位,共计1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五)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有关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从事经商办企业、其他经营性活动或在其他企业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具体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方式及有关信息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lycfgroup.com/)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12月2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补充任何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https://lycfhr.hcmcloud.cn/recruit)。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和常用手机号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1)登录招聘网站(https://lycfhr.hcmcloud.cn/recruit);
(2)选择右上角登录并注册,根据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
(3)招聘网站中,右上角点击【职业经理人招聘】,选择报名岗位;
(4)根据简历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后,提交即可。
4.具体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按手印);
(3)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证明;
(4)取得的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网上报名应注意阅读岗位资格条件,上传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材料上传应尽量压缩文件大小,建议采用PDF格式,避免文件过大无法上传或图片模糊影响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具体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未接到集团电话或短信通知,视为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按手印);
3.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证明;
4.取得的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同本人放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集团统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此次招聘计划。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接到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的,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的方式,初试形式可采取笔试或面谈,具体考试形式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初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环节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初试的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则确定现有参加初试人员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如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初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未接到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视为未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派出考察组,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人事档案、遵纪守法、是否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无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配合考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认定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串通工作人员作弊的;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临沂城发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聘期3年。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相关要求者可续聘。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为临沂市或甘肃省,薪酬待遇面谈。
四、其他规定
(一)聘用人员符合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应仔细阅读《临沂城发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简章》要求及相关附件内容,及时关注了解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从而影响招聘工作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开展,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或终止招聘岗位的招聘工作。确定被聘用的人员,入职时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六)招聘内容及其未尽事宜由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539-8618900、0539-8613969;监督电话:0539-861350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1.临沂城发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岗位计划表.doc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