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宜兴市丁蜀镇幼儿教育集团招聘合同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浦幼儿园保育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幼教工作,对孩子有爱心、耐心;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保育工作经验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丁蜀镇人民政府603办公室,咨询电话:0510-87438826。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5:00)。
3.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填写《宜兴市丁蜀镇幼儿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文末附件)。
所有证件和报名材料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特长展示。
2.第二阶段: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根据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计算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面试)成绩×50%。
4.考试注意事项: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则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无其他福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丁蜀镇人民政府网站(www.yixing.gov.cn/dsz/)公布。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0510-87438826;监督电话:0510-87402235/87406522。
未尽事宜,由丁蜀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