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定于2023年8月9日组织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考生于8月9日7:30到扬州化工园区管理办1号楼门口集合。
三、体检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体检空腹进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迟到考生视作弃权;
4、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与安排,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规定不进行复检和已按规定在体检现场限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得出结论的除外),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考生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发生争吵,对扰乱体检工作秩序者,取消其体检乃至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14-83298180。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