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笔试和面试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扬州市邗江区粮食储加有限公司(所辖粮管所、站)工作人员,5名;
(二)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所辖站)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热爱粮食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为高中),年龄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胜任粮食工作的。
4、扬州市户口。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等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一线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性质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转正后年薪不低于4万元,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岗位职责要求
招聘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基层所(站)的粮食购销、安全生产、仓储管理等工作。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粮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吃苦耐劳,严于律己。若因工作过错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招聘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查等录用程序(报名人员低于11人不开考)。考试分笔试、面试,各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有效成绩,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参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招聘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基本素质。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聘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性质管理,由扬州市邗江区粮食储加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公司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每次续签的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粮食储加有限公司办公室(邗江区建华村兴华路116号)。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下午2:00点至4点)。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工作简历1份。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4、报名电话及联系人:(点击查看联系方式)崔先生
八、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邗江区粮食储加有限公司和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粮食储加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