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沂南县界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岗位及数量:建筑岗位2人;农业岗位2人。
2.用工方式:由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沂南县界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使用。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专业需有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农业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建筑岗位要求土木建筑类相关专业;农业岗位要求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与装备、现代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农资营销与服务、农产品流通与管理、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经营管理等农业类相关专业。
5.以下人员不得应聘:①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②现役军人;③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④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适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⑤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⑥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⑦曾被开除公职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沂南县南外环与花山路交汇处双创科技园五楼)。
4.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各一份。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在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七、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沂南县界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应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建筑岗位工资6000元/月,按劳动法要求缴纳三险一金;
农业岗位工资2400元/月,按劳动法要求缴纳三险一金。
九、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聘用后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259387/0539-5259320
监督电话:0539-5259320
沂南县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