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直属学校招聘普通学历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6月22日
据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将2016年银川市直属学校招聘普通学历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6月24日下午14: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二、复审地点:
银川阅海中学笃行楼四楼(阅海万家C区西侧,可乘坐2路、12路、19路、游四公交车直接到达;9路、20路到阅海万家东下车向西或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下车换乘2路、12路、19路)。
三、需提供审查的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面向全区招考岗位、回族加分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对普通话有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高级技师证(对该证书有要求的岗位)、会计从业资格证(银川一幼会计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有工作经验(历)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5日前,大学实习时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应届毕业生经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必须在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加分证明材料:烈士配偶、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回族考生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核对民族。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考生务必提前自行准备好。
(二)在资格复审结束时(6月24日17: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自行下载《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银川市人社局官网“下载中心“)并提前填写需由应聘者填写的相关内容(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以备资格复审当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