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时收取面试费。
(三)面试
1.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3的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直接进行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3的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 面试方式、内容
(1)教育系统面试采用说课、现场提问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2)卫生系统(含教育系统安宁市第一幼儿园保健医岗位)、其他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安宁市昆钢第一中学会计岗位、安宁中学会计岗位)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 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另行通知。
5. 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6.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特殊情况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见上文规定。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并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教育局、安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负责解释相关内容。
十一、监督电话
安宁市教育局 0871-68683032
安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71-68691325
安宁市监察局 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 68699750
附件:安宁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