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盱眙县人社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和盱眙教育网(http://www.xuyiedu.com/)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
(1)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2)说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说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3)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5.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6.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技能加试
1.报考学前教育、烹饪、机电、汽车岗位(岗位代码为04、07、11、17、74~88、98-101)的考生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岗位的教师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内容: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1.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学前教育、烹饪、机电、汽车岗位(岗位代码为04、07、11、17、74~88、98-101)在面试和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成绩分别占30%、4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学前教育、机电、汽车、烹饪岗位(岗位代码为04、07、11、17、74~88、98-101)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盱眙县人社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和盱眙教育网(http://www.xuyiedu.com/)公布,由盱眙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应聘者,取消其体检资格,在面试和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由盱眙县人社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5.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和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盱眙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和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相关岗位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0517-88288609
县人社局0517-80910710
县教育局13605234110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7-80910771
县教育局0517-88239092
本公告由盱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