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岗位调减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
3.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6年5月5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项目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2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7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6年6月6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请于2016年6月15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因笔试缺考而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参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因未达到前面规定分数线致使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低于1:3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参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含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但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需出示成绩合格通知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
②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6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1.试讲
(1)试讲内容:应聘岗位教学内容。
(2)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试讲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