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小学教师A岗位(岗位编码:190714),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1: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不进行面试)。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2.除小学教师A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按2: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达不到2:1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入围者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②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及以下除外)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未领取毕业证和认定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以及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学校教务处及当地教师认证机构出具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加盖公章)和普通话证书等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原件(未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机关提供毕业证及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原件的2016应届毕业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④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 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公办学校在岗的临聘人员(含“一村一幼”辅导员)须提交现所在学校的在岗证明到教科局核实确认。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递补人员未留、错留电话或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面试程序、时间、地点等。
面试程序、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等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雷波教育网(http://lbxjyj.cn/)、雷波县人社局(http://www.lbxrsj.gov.cn/)网站上公布。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雷波教育网(http://lbxjyj.cn/)、雷波县人社局(http://www.lbxrsj.gov.cn/)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小学教师A的岗位(岗位编码:19071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2、除考小学教师A岗位外的其余岗位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再次并列,再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等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考核
由雷波县人社局、雷波县教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雷波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雷波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社局、雷波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821176 (雷波县人社局)
0834-8822149(雷波县教科局)
监督电话:0834-8822071(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4-2194699 0834-2193262(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雷波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2016年4月26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由于本次参加考试的人数较多,考场不提供小件寄放处,只提供考试的所有用品,考生只准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因西昌至昭觉公路升级改造,正在施工,请报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出行,避免耽误。
附件:雷波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