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卷面满分100分。面试在布拖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布拖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bt.lsz.gov.cn/)上公告。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除外),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本次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县本次实际笔试参考人员成绩平均分的70%。凡低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中专及以下除外)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盖有院校鲜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是否师范类等信息);
(5)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含所在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再进行递补。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因笔试缺考或面试审查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2、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bt.lsz.gov.cn/)上发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没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或尿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和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布拖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岗当日前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出现的空缺名额均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聘用合同》所规定的人员须缴纳违约金(具体金额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约定)。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拖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599728(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33400(布拖县教科局)
监督电话:0834-8531143(布拖县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因西昌至布拖公路升级改造,正在施工,请报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出行,避免耽误。
附件:1. 考试规则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