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水平,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试题,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工作能力,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通过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辨、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合适的方式选拔适岗人才。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范围。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
(1)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复习大纲》;
(2)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其他岗位笔试《综合知识》,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16年6月4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准入场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政策性加分。(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在前述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中“政策性加分”处加2分;(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每名考生最高加分均不能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2日(上班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由于公共科目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6年6月24日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到船山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有变的,由船山区人社局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与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审查考生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报考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船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缺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分值、方式及范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辨、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1)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