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怒江州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怒江州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州教育局以县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和学科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说课和提问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3.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书的办理
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15—16日,到怒江州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各县教育局负责本县的资格复审、办理面试通知书和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面试相关手续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的面试岗位将从本县本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6月18-20日。
面试地点:怒江州实验小学分部教学楼(泸水县六库镇文化路11号)。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岗位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数与各县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岗位和学科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通过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怒江州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需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六、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将与各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内禁考的处罚。
(三)岗前培训。拟聘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由各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各县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五)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请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的有关招聘事宜公告或通知,也可电话咨询。
咨询单位:怒江州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886—3623470
泸水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86—8883662
福贡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86—3413802
贡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86—3511337
兰坪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86—3215664
怒江州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