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1.普高教师1名(统招1名);
2.职高文化课教师7名(其中定向5名,统招2名);
3.职高专业课教师10名;
4.初中教师17名(其中定向15名,统招2名);
5.小学教师45名(其中定向18名,统招24名,特殊教育3名);
6.幼儿园教师14名(其中定向4名,统招10名)。
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附件3。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
2.201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3.2016年慈溪(含宁波杭州湾新区,下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须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的慈溪市行政区域内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以2016年1月1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5.特殊教育语文、数学(不含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岗位)限招201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的慈溪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且从事特殊教育工作1学年(截止2016年8月31日)及以上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特殊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其户籍不限。
6.职高各专业课招聘范围、对象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2017年开始将限定在3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7.报考普高、职高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满足以下要求: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历届生报考普高、职高文化课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为“其他”的,一律不予报考)。小学语文统招B岗位限招男生。
8.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还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3),其中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职高专业课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其他学科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慈溪锦堂学院(古塘街道孙塘路532号)。
2.报名提供材料
⑴报考人员应事先填写好《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名时上交。
⑵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⑶历届生须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⑷港澳、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⑸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⑹报考省统一考试科目岗位的人员需要在报名现场拍摄照片。
3.缴纳考试考务费
参加省统一考试的科目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收费标准缴费(每门48元,共计96元),其他科目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
报考省统一考试科目岗位的人员于2016年4月13日—15日,凭身份证和报名校对单到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其他学科于4月13日凭身份证和报名时的缴费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可代领)。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普高、职高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职高专业课岗位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分别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生物、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幼儿教育学科统一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公共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0%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80%计入笔试成绩。考试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相关公告。
职高专业课、初中体育、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参加我局组织的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占总分的20%;本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占总分的80%。
笔试时间统一为2016年4月16日。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定向和统招若笔试内容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