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2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上午9:30—11:30。
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符合招考条件,当即发放《考试通知》。
招聘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1425办公室。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地震学、地质学基础、弹性力学、地磁学、地震安全性评价、防震减灾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80分)。面试主要考察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20分)。
(六)个旧市环境科研监测站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18日。
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招聘地点: 红河学院(理学院A401)。
考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环境监测和实验室分析等相关内容(100分)。
五、专业素质考试题本的制作
1.考试试题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严格保密。
2.每个岗位参与命题的人员不少于2人,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管理,监督人员负责监督直至考试工作结束。
3.每个岗位考试题本准备3套,让考生代表抽取1套作为本场考试的题本。
4.考试题本一经开封启用后,不得再作为本次考试的题本重复使用。
六、考官组成及评分
1.考官从考官库中选调,考官的选调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考官的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2.考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专业类考官不低于80%,综合类考官不高于20%。
3.主考官、考官从备选考官中抽签产生考官3-7人。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计分时,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八、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九、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递补。在录用审批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符或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档案转递及资料提交。拟录用考生的档案必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寄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五一路119号,邮编:661000,联系电话:0873—2124227)。办理录用的资料,如《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
十、纪律要求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2.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发出各种通知时,出现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事业单位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州、市监督部门举报。
4.在考生报名过程中,考生提交的证明、自荐书等材料必须与所读院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简章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个旧市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地震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个旧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2124227
个旧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2122705
个旧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2138919
个旧市水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2123984
个旧市林业局党政办联系电话:0873—2128061
个旧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2122096
个旧市地震局联系电话:0873—2131740
附:《个旧市2016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