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宁缺勿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武隆县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及名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若以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报考,本科阶段须为本专业师范类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
8.报考白马中学和长坝中学岗位(体育岗除外)的考生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院级以上三好学生;
(2)大学在校期间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大学英语考试CET-4分数425及以上;
(4)在演讲、辩论、普通话比赛、文艺演出、赛课等竞赛中获校级二等或省(市)级三等奖;
(5)担任班级或学生会主要干部;
(6)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7)本人提供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盖章)、奖学金情况、就业自荐书、《武隆县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招聘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带上一张(2寸)近期登记照片。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不低于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则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武隆中学、实验中学、白马中学、长坝中学、鸭江中学、职教中心、火炉中学、平桥中学、第二实验小学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2.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各个学校招聘岗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应聘者请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招聘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武隆县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等。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及审查当天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