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12月4日—7日
地点:各用人单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专业、职业技能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20%计入综合成绩。
依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合计总成绩,各招聘学科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结合实际需求统筹,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和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实习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到校实习事项。
(七)正式聘用
实习合格后,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调动手续;公开招录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调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1。咨询电话:82341259。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16年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