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考试环节中,凡报考者出现任意一科缺考、自愿放弃或成绩为0分的,不予计算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卷面满分100分。考生本次考试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时,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梓潼政务网、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5日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1日至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4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3)。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4)、《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4日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22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个人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缺考人员除外,不含政策性加分)笔试平均成绩的70%。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因招聘岗位报考者较少、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于2015年12月25日左右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三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涉及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一式三份;报考幼儿教师30-35周岁的在职教师需提供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一式三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6年1月10日左右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为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闱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以上成绩均相同,安排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