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教学能力,满分100分。说课由甘洛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
说课的程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县本次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再次并列,将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或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体检(或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考核
由甘洛县人社局、甘洛县教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甘洛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的所有环节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等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违约金。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查询或与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由甘洛县人社局、甘洛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7813010(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5317(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监督电话:0834-7819243(甘洛县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甘洛县2015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