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和《关于2015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5〕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04个岗位,其中综合类40个,教育类51个,卫生类13个。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6年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濠江区人社局(汕头市濠江区海旁路西门头外濠江花园对面,原区劳动局)。联系电话:0754-87375501。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请统一用A4透明塑料袋装好):
(1)《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自贴照片,双面打印);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报考教育类人员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要求的相应从业资格证;
(6)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必须是服务期满3年内,服务期满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至2015年10月28日),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由市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汕头市濠江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5)。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可参考《广东省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学历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后面有加括号的,以括号前的名称作为专业要求的依据;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相关材料,由区人社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5)报考费用参照粤价函〔2013〕1499号文的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45元(具体交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