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教育名城和吸纳高层次教育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德城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委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初中、小学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15人,其中初中7人,小学8人,具体岗位(学科)和计划如下:
学科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合计 |
初中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8 |
小学 |
3 |
3 |
1 |
|
|
|
|
|
7 |
合计 |
4 |
4 |
2 |
1 |
1 |
1 |
1 |
1 |
15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专业对口,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各科专业课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招聘程序
德城区教育局、编办、人社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委到学校现场招聘。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2年3月22日上午8: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理科楼一楼报告厅。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
通过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学科),抽取课题、写说课教案,时间40分钟。说课顺序依据现场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到其所在的院系与部分老师、同学以谈话方式进行,院系党组织在《考察评定表》上对其政治思想、生活和学习表现签署评定意见。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工作小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到德城区教育局报到后,统一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自行取消。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学校派遣到德城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等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五、待遇
应聘人员报到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工作,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