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对象
1.面向全国招录2名数学、英语学科省名教师或省特级教师(1967年3月1日后出生)。
2.面向全国招录20名2011届和2012届硕士生(1982年3月1日后出生)、2011届和2012届博士生(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3.面向本市(生源地为张家港市)招录10名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的2012届本科(本一)毕业生。
4.面向本市(生源地为张家港市)招录2012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1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5.招录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17人),招录条件另行制定,招录工作纳入到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统一进行,报名时间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
6.招录8名具备张家港市户籍、在张家港市幼儿园连续工作满5年、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1967年3月1日后出生)。
上述对象,应聘我市中学教师职位,通过考试后在2012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专业对口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通过考试后在2012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第6条招录对象可不限全日制学历)以及教师资格证。
报考对象为博士生、硕士生和“211工程”高校本市籍2012届本科毕业生,暂不对教师资格证提出要求。(录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所有应聘者限报一个专业,硕士生、博士生限报中学教师职位,小学、幼儿园职位可跨专业报考。
二、招录岗位(142个)
普通中学(28人):政治1人,语文9人,英语7人,数学6人,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心理学1人;职业中学(17人):机械2人,机电3人,电工电子1人,财经(会计方向)6人,商贸1人,化工3人,物流1人;小学(45人):语文16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1人,特殊教育1人,计算机1人,科学2人;幼儿园(52人):幼儿园在职教师8人,学前教育专业不少于31人,其它专业不多于13人。
三、报名日期、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日期
1.博士生、硕士生和“211工程”高校本市籍2012届本科毕业生,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在3月24日报名;幼儿园在职教师、201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3月25日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省名教师、省特级教师应聘者报名时间:
自2011年3月26日起至5月10日截止。
(二)报名地点
省名教师、省特级教师应聘者报名地点在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暨阳中路75号);其余教师职位应聘者报名地点在张家港市实验小学东校区(玉兰路1号)。
咨询电话:(0512)58155292;58137127;58222470;58215343(3月24~25日期间)。
(三)有关要求
1.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本人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报名。
2.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本人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以及身份证原件报名。
3.博士生、硕士生、“211工程”高校本市籍2012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以及身份证原件报名。
4.省名教师、省特级教师持荣誉证书、骨干教师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反映自己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的专著、论文、课题研究等原件报名。
5.幼儿园在职教师持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报名。
所有应聘者报名时均须携带填写好的《2012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录报名表》(http://www.zjgedu.com.cn公告栏下载),提供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缴纳报名、考核费100元。
本次招录,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不变。
四、考试、考核时间及录用办法
1.面向全国招录的省名教师、省特级教师由张家港市教育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公示,5月中下旬进行教育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2.其余应聘者均要参加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考试(2012年4月29日上午考试)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2012年5月5日考核)。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应聘者,基础知识考试还包括技能测试(4月29日下午、4月30日)。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招录岗位与参加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对象。正式录用时按基础知识考试(50%)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5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对象。
五、录用人员待遇
1.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张政发〔2009〕65号文件精神,对考核录用的省名教师签订不低于15万元的年薪制聘用合同,对考核录用的省特级教师按规定享受张家港市现行特级教师工资待遇;考核录用的省名教师和省特级教师均享受张家港市引进优秀人才的各项优惠待遇。其中纳入张家港市“港城英才计划”的,可按中共张家港市委〔2011〕93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2.其他考核录用的教师按张家港市现行教师待遇享受。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