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采取考试、考核与试用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原则;坚持对懂藏汉双语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
(一)组织领导
面向全州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的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州政府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州长为组长,州级四大班子秘书长、组织、检察、人事、财政、监察、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
(二)宣传动员(9月1日——9月6日)
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全州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都了解招聘信息,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州电视台、州政府大屏幕公告5天,在果洛报上刊登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信息;
2、在大武地区和各县人口密集地区张贴公告;
3、各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做到统一公开招聘信息家喻户晓。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全州公开考试招聘基层中小学教师137名。其中:玛沁县25名、达日县17名、甘德县14名、班玛县16名、久治县33名、玛多县32名。此次面向全州招聘的岗位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如报考考生生源发生变化,招聘名额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作适当调整。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四)年龄33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属果洛籍生源或具有果洛户口(果洛落户时间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的应、往届大专毕业生;
(六)具有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或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须有教师资格证书;
(七)特岗教师协议期内不得报考;
(八)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九)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事宜
(一)时间:2010年9月6日——9月12日
(二)地点: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具体事项:
1、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参与了‘打砸抢烧’事件”的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有关报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报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参加统一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人员情况在全州范围内公示5天;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26日):笔试内容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两门;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其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小学语文、数学);
2、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3、试卷由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部门组织命题并评卷;
4、公示:笔试成绩统计结束后,对考生的笔试单科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在全州范围内公示5天。
(二)面试:(面试时间视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在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根据报考岗位笔试合成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技能操作均占面试成绩的50%;
(1)实际操作技能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岗位所需技能的授课能力和水平。
实际操作分说课和讲课两部分。说课:时间5分钟,应试人员按指定教材的内容进行主题、重点、难点的说课,占实际操作成绩的40%;讲课:时间20分钟。应试人员按指定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无学生,面对评委),占实际操作成绩的60%;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服务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3、结构化面试评委、实际操作技能评委均由领导小组按需临时随即从省州考官库抽调或聘请;
4、面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和总成绩在全州范围内公示5天。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之规定,由领导小组确定在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提出,由领导小组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八、组织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提交本人从高中(中专)开始的详细履历。
(二)根据个人履历、报名时所提供的情况及面试情况等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1、诚信。个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2、遵纪守法情况。是否参与了“打砸抢烧”等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事件的证明材料。在维稳期间,对参与聚众闹事者,取消录用资格;
3、现实表现。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具有敬业精神;工作水平、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品行是否端正;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待人接物是否符合国家工作人员标准等。
九、审批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将情况向社会公示5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填写《果洛州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照顾加分标准及考分统计方法
(一)照顾加分标准
1、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能累计加分)。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经验证后笔试总成绩中照顾5分。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照顾5分的基础上,再享受加2分的优惠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能累计加分)。
3、对2002届原州民师中专毕业生,由州政府送省师大、省民院、西北师大等进行学历培训(委培)的学生,给予加5分。
以上三项的照顾分均直接计入笔试合成成绩中。
(二)考分统计方法
1、笔试合成总成绩:含笔试合成成绩和照顾加分两部分:
笔试合成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x60%+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成绩x40%
笔试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照顾加分)x70%
2、面试合成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x5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x50%)x30%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合成总成绩+面试合成总成绩
十一、其他
(一)收费
根据青发改物价[2004]50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50元/人,用于定制试卷和组织考务工作,不足部分申请州财政解决。
(二)纪律监督
1、对在考试录用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严肃查处;
3、在考务工作中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
4、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监督。
(三)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考试视情况顺延
1、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测和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考试无法进行的;
2、因维护社会稳定需要,不宜举行考试的;
3、与省上人事考试发生冲突的。
(四)考试过程中发生影响人事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视情况适时启动《果洛州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果洛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由果洛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