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至1997年8月4日期间出生)。年龄、年限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七)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社部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28日8∶30-8月4日16:00;
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15年7月28日8∶30-8月4日20:00;
缴 费 时 间:2015年7月28日8∶30-8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报名网站为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8月6日12∶00—16∶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 8月7日—8月8日。
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0527—8435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