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教师字〔2012〕4号
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委、文教局),市辖区高等学校: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厅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委、文教局)和市辖区高等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告知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的历、应届毕业生,于4月15日-5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4月15日前发布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并在5月底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对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登记造册,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把握认定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严把面试试讲质量关,并逐人建立档案。
五、有关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请按省厅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江西省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的可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于2012年3月2日8:00至3月23日17:00在网上报名。考试时间自2012年4月7日至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