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试岗位:音乐、体育、美术。
(2)加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周日)一天。
(3)加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加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5)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专业加试成绩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3、资格复审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选确定:在笔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将笔试和专业加试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其他岗位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7月6日8:30~16:00,地点为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常武中路28号)。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就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报考英语学科的需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4)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5)面试费用100元/人。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学科指定内容模拟上课。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60分钟,模拟上课10-20分钟(视各学科情况而定)。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抽签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抽签选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抽签选岗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用人单位与考生在选岗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核表》,报区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376。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2015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