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韩城人社网上另行通知。
(2)考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确定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分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韩城人社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韩城人社网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人社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913-5223389(韩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913-5196682(韩城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1:《2015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2015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附件2:《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rar
2015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
序号 |
主管 |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型 |
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性质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1 |
教育局 |
农村中小学 |
全额事业 |
教师 |
01 |
专技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绘画 |
|
按总成绩排名选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
2 |
教育局 |
农村中小学 |
全额事业 |
教师 |
02 |
专技 |
1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化学、历史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 |
3 |
教育局 |
市属公办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教 |
03 |
专技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专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 |
大专仅限韩城籍 |
按总成绩排名选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括号内为大专专业名称 |
4 |
教育局 |
西庄、龙门、桑树坪镇区域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教 |
04 |
专技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大专仅限韩城籍。 |
按总成绩排名选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
5 |
教育局 |
新城、铁路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教 |
05 |
专技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者予以录用,且不占招聘名额。 |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大专仅限韩城籍。 | |
6 |
教育局 |
新城区盘乐、五星、第一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教 |
06 |
专技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大专仅限韩城籍。 | |
7 |
教育局 |
金城办、板桥镇区域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教 |
07 |
专技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大专仅限韩城籍。 | |
8 |
教育局 |
芝川、芝阳镇区域幼儿园 |
全额事业 |
幼教 |
08 |
专技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大专仅限韩城籍。 |
按总成绩排名选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