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一、复审时间
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
重要提示:请考生尽量安排在4月22日进行资格复审,以便给可能出现的补充复审资料留足时间(有特殊情况请于22日前电话联系,87882789)。
二、复审地点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武汉洪山区珞狮路198附2),具体地点见门口标识。
三、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局:87750849
区教育局:87653670、87882789
四、资格复审参与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不受面试比例限制。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五、重要提示
请按第六点列举的资料目录,提前按顺序将A4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开具的书面证明均为原件)。
建议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前到毕业院校开具书面证明(后附参考格式)。
六、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学生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出具)
5、就业协议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未签、全套)
6、毕业生推荐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出具)
7、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8、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2014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应出具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出具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
9、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出具,2015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
10、省级报到证(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出具,2015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
11、支(资)教生证明:支(资)教生须携带“三支一扶”服务所在单位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12、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明应聘学科和姓名,用信封装袋,不需装订)
13、凡《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单位”栏中填写相关信息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一、初中、小学岗位的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请毕业院校开具的书面证明(参考格式)
证明
***同学系我校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省级派遣资格,可于2015年6月取得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特此证明
毕业院校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二、初中、小学岗位的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请毕业院校开具的书面证明(参考格式)
证明
***同学系我校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省级派遣资格,可于2015年6月取得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特此证明
毕业院校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