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24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试
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通过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分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层次,省里负责命题、制卷和评卷,市教育局负责报名和组考。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2年2月10日至2月18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岳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点──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岳阳广播电视大学508室,电话:8840865)办理报考手续。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为:
3月10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0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由岳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具体承办。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执行。未参加岳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的,或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本地区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须按《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承担体检的医院要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受检人员做出体格检查是否合格的结论。
在岳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医院为岳阳市三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256208,13975086688。
三、思想品德鉴定
要认真做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实做出鉴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通过查档案、问情况、观品行等方式,认真审核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情况,切实把好思想品行审查关。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我市今年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岳阳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学校应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册及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今年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为了方便申请人现场确认,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由岳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湖南理工学院、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岳阳市政府政务中心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 间 |
地 点 | |
春季批次 |
4月26-27日 |
湖南理工学院 |
5月8-9日 |
岳阳广播电视大学 | |
5月10-14日 |
岳阳市政府政务中心(五里牌) | |
秋季批次 |
11月9-15日 |
岳阳市政府政务中心(五里牌) |
五、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证书后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须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证明属实并加盖公章);
6、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教师教育专业培训结业证书、《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六、网上认定时间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今年春季批次、秋季批次“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认定的时间分别为4月1日至7月15日,10月10日至12月5日。其相应批次的参数文件从湖南教师网下载。请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参数文件下载和数据处理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信息和数据的准确、安全。
七、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一项行政许可工作,所有与教师资格相关的培训、考试和认定工作,都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进行。
2、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机构受理、专家审查、公示、领导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办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按年度、批次和类别建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并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存归档工作,确保每一位教师资格认定对象的申请材料,有据可查,查有所依。
5、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宣传,使有关人员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
6、各地要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收取费用;非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考试费每门25元,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每人150元(不包括培训所需费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及总结工作,并于2012年2月20日将《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花名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含每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春季和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含认定人员名册)的报送日期分别为2012年7月20日、12月14日。电子信箱:609310467@QQ.com。联系电话:8805635。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二0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