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1-10人的为1:3,招聘10人以上的为1:2,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音美教师岗位和小学语文岗位4比例为1:2。
2.面试形式和内容: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及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的形式,其中报考音乐、美术教师及学前教育岗位还须进行技能测试;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音乐、美术教师及学前教育岗位说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比例为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递补。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六)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报考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应聘岗位。报考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考生原则上由其现所在学校、幼儿园录用。现工作单位学校、幼儿园无此岗位需求的,应聘确认到其他民办学校、幼儿园岗位。岗位确认中如有岗位放弃者不替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七)考察
由招聘学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八)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农业户口的须转为非农业户口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不再替补。
录用人员凭余杭区教育局行政介绍信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约,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第一年不能转正,并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约,取消录用。按期转正者,须在所聘任学校服务满五年。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准考证》由考生在余杭教育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单位且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6.民办中小学录用人员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民办中小学校引进教育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区委办〔2014〕55号)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民办幼儿园录用人员明确为余杭区事业身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标准由所在幼儿园承担。
7.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gov.cn。
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C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C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3:已就业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余杭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经历证明.xls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6日
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C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rar
附件2:余杭区教育局2015年(C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