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千岛湖建兰中学面向淳安招聘在职教师公告
杭州千岛湖建兰中学,是由淳安县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由杭州市建兰中学自主举办的一所具有高度现代化、适度国际化、具有纯正浓厚建兰文化特质的个性化学校。学校位于淳安县千岛湖畔青溪新城桃源口地块,用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湖,环境幽雅静美,是依据国际2.0版学校“标准教室”为教育建筑理念设计建设的一所“国内最美丽学校”。
学校规划设置36个班,其中六年级6个班,七、八、九年级各8个班,预留国际高中每年级各2个班。学校于2014学年开始招生,现已开办六、七两个年级,共14个班级,500余名学生。现有教职工57人,2015学年再新招收8个班级。
学校依托杭州市建兰中学管理团队和优秀师资,延续建兰中学的培养目标、教学要求、课程设置、测评手段,秉承“轻负高质,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凸显“品牌建校、名师强校、质量立校、文化润校、特色兴校”的治校方略,培育阳光开放、大气包容、具有国际视野的千岛湖建兰英才。
优秀的师资铸就优质的学校。学校将为你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为你办理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实现你享有与公办在编教师在养老、医疗、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同等的社会保障,同时实行明显高于公办在编教师工资水平的年薪制,为你的安居乐业与专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郁郁建兰,灼灼其英,求实建兰,煌煌其才!杭州千岛湖建兰中学将延建兰之文韵,在千岛湖三千西子的环抱中焕发异彩!
现因工作需要,在淳安县公开招聘9名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1 |
6—9年级语文 |
2 |
汉语言文学与相关专业 |
2 |
6—9年级数学 |
2 |
数学教育与相关专业 |
3 |
7—9年级英语 |
1 |
英语教育与相关专业 |
4 |
7—9年级科学 |
2 |
科学、化学、物理、生物等专业 |
5
|
7—9年级社会 |
1 |
历史、地理等专业 |
6 |
7—9年级体育 |
1 |
体育教育专业(女教师优先) |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6年及以下教龄的教师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龄年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对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应聘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除上述学历、专业、教龄等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3.教龄六年以上的教师需具有中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12日(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杭州千岛湖建兰中学兰翼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3.联系电话:0571—65069229 余老师、梁老师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考形式,具体招考办法报名后另行通知。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在“尊重选择、鼓励脱编”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城区教师如果愿意脱编可不受城乡比例的限制。并在杭州千岛湖建兰中学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手续。拟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
1.被录用教师的人事管理按照《关于民办学校人事关系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淳教〔2014〕40号)文件执行,工资待遇、脱编奖励政策与社会保障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城区民办学校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上教〔2014〕121号)文件执行。在编教师选择放弃编制脱离公办身份的,被录用教师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将根据工龄与工资状况给予一次性补贴,并为其缴纳事业单位 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障等。在编人员选择保留公办编制的,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并与千岛湖建兰中学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在确保其享有与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同等保障的同时,学校根据个人的德能勤绩考核情况,发放不同形式的津贴与奖励。
2.脱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在职称评聘、专业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七、本公告由杭州市千岛湖建兰中学负责解释。
杭州千岛湖建兰中学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