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岗位的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参加笔试,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综合类、卫生类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教育类岗位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其他考务信息在海阳之窗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海阳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教育类岗位采取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中学教师(含海阳市体校)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现行初中教材,报考烟台轻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试讲现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海阳之窗网站)。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之窗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海阳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在海阳市镇、区、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在海阳市的镇、区、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海阳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5-3220266、0535-3222019(综合类)
0535-3220272(卫生类)
0535-3227560(教育类)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3222889
附件:
1、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综合类)
2、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卫生类)
3、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教育类)
4、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考生报名表》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1、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综合类).rar
2、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卫生类).rar
3、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教育类).rar
4、2015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