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定)》(清府办〔2012〕91号)和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招录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办教师的批复》(南府办复〔2015〕35号)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名额:
专业阶段 人数 |
语 文 |
数 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 育 |
美 术 |
心理 |
幼师 |
合计 |
中学教育阶段 |
2 |
0 |
1 |
4 |
2 |
2 |
2 |
5 |
3 |
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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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小学教育阶段 |
8 |
1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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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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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幼儿教育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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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合计 |
10 |
10 |
5 |
4 |
2 |
2 |
2 |
5 |
5 |
5 |
5 |
2 |
5 |
62 |
二、招录原则和办法
1.中小学教育阶段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只限招连南户籍的大学生和在连南县“三支一扶”支教期满的大学毕业生。
2.幼儿教育阶段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连南户籍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者统一参加连南县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4.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是师范教育类,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者直接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遵纪守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愿意为连南教育服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考。
1.学历。非连南县户籍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连南县户籍考生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中学或小学教师,大专毕业生只限报考小学教师。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统计时间至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连南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0楼),联系电话:0763-8665851。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后如实填写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暂无毕业证的由在读院校出具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的证明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暂无教师资格证的由在读院校出具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交)。
(7)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8)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