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按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来计算(例如第1年1分,第2年2.5分,第3年4分……)。被清退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以被清退的时间为准。
2.学历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学历的取得截止至报名之日。
3.职称分。获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教师系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职称的取得截止至报名之日。
4.计生分。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加2分,农村双女户者的加1.5分,父母双方均可同时享受加分。
5.荣誉分。获奖证书必须是在原代课期间内取得。①综合荣
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②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6分,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验证,并现场确定加分,逾期不再加分,以上2—5项加分均应验证原件后留复印件存档备查。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将核实后的考生加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六、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1.笔试总成绩高者;2.《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3.学历(学位)高者;4.职称高者;5.教龄长者;6.所获荣誉加分高者优先;7.以上均相同的,领取有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者优先。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经区科教文体局同意,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批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由区科教文体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区科教文体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科教文体局和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八、公示和审批
区科教文体局和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聘用。
九、选岗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
十、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报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签订5年服务合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用人单位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一、招聘监督
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32603(玉东新区纪工委)
0775-2696613(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十二、本招聘公告由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2669615(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附件:2015年玉东新区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科教文体局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玉东新区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