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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2015年第二季度幼儿教师招聘的公告(30名)

时间:2015-03-21 14:45:26 点击: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规定,我县决定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15年第二季度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5年第二季度射洪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2015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者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015年7月31日后毕业的和本县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8日以后出生的)。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等资料。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至4月9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2015年3月31日至4月8日,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4月15日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5年4月1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码、姓名,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5日24:00前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电话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身份证。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如因网上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实际情况不符合而造成不被录用者,将依法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4.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主要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负。

5.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时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于《教育公共基础》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或《专业知识》申请查分的,应于2015年5月4日至5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于2015年5月12日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8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聂霖霖同志(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联系电话0825—662998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且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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