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5年免费师范生招考方案
宣讲会/招聘会时间:2015-03-16 14:30
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二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优化师资来源结构,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嵩明县拟从2015届云南省生源免费师范生中招聘部分教师到县属各学校任教,结合嵩明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指导思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拔适应嵩明教育教学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5届云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三、考生资格审查
由免费师范生招聘评委组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报名登记表纸质1份,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参加考试考生。
四、招聘形式
1、组成招聘小组
由人社局牵头,教育局、纪委、县纪委、嵩明县一中组成免费师范生招聘小组。
2、招聘形式
由招聘小组面试择优录取。
面试形式:1、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2、评委提问(时间15分钟)。
五、人员确定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人选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轮。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4.签定合同。
六、招聘人员的管理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报县人社局审批核准后,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进入嵩明县教育人才服务分中心,届时按上级人事部门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为确保免费师范生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招聘的监督、组织工作。
2015年3月16日
嵩明县2015年免费师范生招聘学校及岗位
学校 |
学校所在地 |
学校类别 |
招聘岗位 名称 |
人数 | |
(公办/民办) |
(高中/初中/其它) | ||||
嵩明一中 |
嵩阳镇 |
公办 |
高中 |
高中语文教育教学 |
2 |
公办 |
高中 |
高中数学教育教学 |
1 | ||
公办 |
高中 |
高中英语教育教学 |
1 | ||
公办 |
高中 |
高中地理教育教学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