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15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阳春市2015年招聘和选调教师计划的批复》(春府办复〔2014〕318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到市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选调范围
(一)市一中、二中和实验中学面向农村中学共选调9名学科实验员。
(二)市三中、四中、五中等三所学校面向春湾中学、潭水中学和合水中学三所学校的选调高中教师29人。其中,市三中9人,市四中10人,市五中10人。
(三)市实验中学、阳春四中面向全市中学选调初中教师35名,其中:实中22名,四中13名。
(四)市区缺编小学面向农村中小学选调60名教师,其中农村初中选调45名,小学选调15名。
选调学校、岗位(学科)及人数详见《阳春市2015年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教育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业务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扎实。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教学教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者,不得报名。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要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2.报考高中实验员岗位要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年龄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男性要求50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要求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初中或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春城河西迎宾大道91号,联系电话:7658312、7658313。
(四)报考按选调学科岗位进行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完成后,组织拟选调人选择岗确定具体学校。
(五)报名材料:1、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等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用活夹装订)。2、审查材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和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四、考试
选调教师采用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并对业绩表现突出的考生进行适当加分。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讲课),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加分最高为15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加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开考学科知识。报名人数少于选调人数的科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确定笔试开考与否。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熟练程度等),面试内容从教材抽选(实验员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实验操作)。
2.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选调学科(岗位)人数小于5名,原则上按1︰3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学科(岗位)人数5—10名,原则上按1︰2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学科(岗位)人数11名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面试;若同一学科(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三)加分部分。
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最高加15分。近五年(即2010年以来)所取得奖项有效,每类只取最高分一项。
1.教育类荣誉(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省部级以上荣誉加5分,地市级荣誉加3分,县市级荣誉加2分。
2.现场教学比赛(含教学录相课)类获奖。省部级以上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地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3.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全国、省“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的分别加3分、1.5分。
加分项目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核定为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均在阳春市广播电视大学。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阳春人才网、阳春教育网公布。
五、考察、公示、择岗
(一)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考察及计生审核。
(二)公示、择岗。考察和计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选在阳春人才网和阳春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择岗。择岗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排先后)。因考察、计生审核、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选调人选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