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2014年4月29日发布)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刘海歌在体检时部分项目按规定延后待检,目前已全部体检合格,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现工作(学习)单位 |
1 |
明德小学 |
小学美术教师 |
刘海歌 |
女 |
198803 |
研究生 |
杭州师范大学 |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主管部门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 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