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1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年龄。报考A、B类岗位: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31日至1997年 2月1 日期间出生);报考C类岗位,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31 日至1997年 2月 1日期间出生);
(五)专业对口,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六)户籍和生源地均不限;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回避要求。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招聘岗位的;
6、已被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占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办理。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有意报考者可于1月28 日前将有关资料(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进行咨询:rsk1257@163.com(咨询电话:0510-86862417陈老师,或86862419沈老师)。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2),此表可从江阴教育网下载打印,如实填写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材料(如专业研究方向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承诺书(详见附件3、4)。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5年2月3日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一)A类岗位: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各占70%、30%比例计算。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2月4日,面试时间:2015年2月5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第一环节(专业测试含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按6:4折合计算成绩),第二环节为结构化面试。第一环节合格线为50分,第二环节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对第一环节考试合格者根据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环节考试人员。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附件5。
(二)B类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时间:2015年 2月4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为2月5日,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按照报考岗位集中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
(三)C类岗位: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5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总分满分为100分 , 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其中, 305岗位面试形式为上课, 401岗位面试形式为答辩。
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聘时有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拟体检人员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的,由江阴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非下列情况者,按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①2015年7月15日前考生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考普教类岗位的人员中:2015年7月15日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者,需在2016年7月15日前凭相应教师资格证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至2016年7月15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本次招考各岗位聘期自办妥聘用手续并按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起薪日起,聘期为三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首次聘期结束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聘期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86862419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0-86860423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5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0-86862209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 1月20 日